设立分公司协议
甲方:上海沪荆建筑科技有限公司【http://www.shjgu.com/】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设立上海分公司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证明自己具有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的身份凭证及历年经营状况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有足够资产抵押为乙方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乙方在工商部门代为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必要文件,并授权乙方代为办理设立手续。
4.在上海分公司设立后,甲方应将有关上海分公司的工商手续提供给乙方,并授权乙方进行运营。
5.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管理培训,费用由乙方负责。
6.甲方有权对乙方设立和运营上海分公司的一切工作进行监督和领导。甲方有权对乙方谎报经营状况进行处罚,情节严重将取消对乙方的授权并没收乙方与甲方签订的“资产抵押协议”内的所有资产。
甲方有权对乙方资产进行审核,确定乙方有无独自支付重大事故的能力。乙方在上海分公司成立后,与甲方签订部分资产抵押协议,在发生重大事故后,乙方未能独自处理,由甲方处理乙方“资产抵押协议”内的部分资产,来进行事故的理赔工作。
7.乙方在上海分公司设立和管理工作中遇到困难请求甲方帮助时,甲方应在第一时间给予乙方帮助,并应协助乙方做好分公司相关工作。
8.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不力或乙方行为有损甲方利益或乙方未按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甲方有权收回提供给乙方的手续,并撤销对乙方的授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代为设立上海分公司,并负责支付设立上海分公司所需的一切费用。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_上海_分公司设立后的一切运营工作,并负责支付上海分公司运营所需的一切费用。
3.乙方应按本协议书附件格式,提供甲方认可的具有一定身份和地位的第三人出具的担保书。
4.乙方运营上海分公司的一切工作,只限于乙方从事甲方要求的资质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工作。
5.乙方不得利用上海分公司,从事任何与甲方利益和要求不一致的行为。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独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乙方在上海分公司运营中,必须按甲方规定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7.乙方在上海分公司从事甲方资质范围内的工作,乙方向甲方按季度支付管理费,年度管理费不低于5万元(工程年产值不低于250万),超出部分按总产值的2%支付给甲方。
乙方在 上海 分公司所有生产经营项目产值,按季度向甲方如实汇报,如有虚假或甲方审查核实确认后,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处罚。
三、其它
1.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签订及乙方提交本协议书规定资产抵押协议并经甲、乙方双方确认后,方可生效。
2.本协议书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未能的,依法解决。本协议书纠纷的管辖法院是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3.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算。
4.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担保人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