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植筋施工合同
甲 方:中交二航局无锡地铁2号线土建工程06标项目经理部
乙 方:上海沪荆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因本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将部分混凝土植筋施工任务交由乙方承包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混凝土植筋施工
第二条 工程地点:无锡地铁2号线团结路站。
第三条 工作内容及分包方式:
1、工作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组织人员、设备、材料进行混凝土植筋加固施工的所有工作,含合同中未明确的但为植筋施工所必须的一切安全、辅助工作皆为本工作的一部分。其具体内容及有关事项如下:
①、乙方自行负责人员、设备的进、退场、安拆调试工作;
②、混凝土保护层切割、凿除、钻孔、清孔、植筋、灌胶、固化养护等工作由乙方负责,并安排人员配合进行拉拔试验,其中化学螺栓、植筋胶等由乙方提供,预埋螺纹钢筋由甲方提供;
③、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接口,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自行解决生产、生活用品、用具及临时设施;
2、分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条 工程工期与设备
乙方应在4月2日开始组织人员、设备进场,按甲方指令开工。
第五条 履约担保
由于本工程的特殊性、紧迫性及项目较小,乙方以其信誉做担保,不再提供其他履约担保。
第六条 工程造价
1、乙方在其分包范围内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本工程,本工程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具体综合单价如下:Φ25螺纹钢植入加固(孔深60cm): 110.00 元/孔。结算工程量以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签证为准。本综合单价为最终结算单价,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
2、以上综合单价包含为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调遣费、设备安拆调试费,机械维护保养费、临时设施费、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费、节假日加班加点费、劳动保护费、医疗费、安全投入费、劳务人员的“三金两险”(劳务员工本人或乙方向社会有关部门自行交纳)、质检(自检)、缺陷修复、保管、人员和设备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以及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必须缴纳的各种税费、规费等全部工作完工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 计量与工程价款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全部工程施工完毕,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待全部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
3、结算支付时,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工作及责任义务
一、甲方工作及责任义务
1、负责整个工程施工的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管理等。
2、全过程监督工程质量,协同监理工程师做好各种检查。
3、提供施工施工场地及工程用电、用水接口。
4、负责工程计量、办理工程结算,支付工程款。
二 乙方工作及责任义务
1、按甲方要求组织人员、设备、材料进场,并将进场的人员、设备、材料等相关报验资料提交甲方。
2、乙方应执行无锡市有关保险条例,为现场所有人员办理一份人身意外保险,并提供保险资料复印件给甲方备案。如因乙方未能及时办理保险而引起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超出保险赔偿之外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接受本工程业主指派的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及甲方驻现场工程师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服从甲方代表现场指挥调度及生产安排,不得直接与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发生业务关系。
4、乙方委派 王磊 同志为本项目工程的负责人,对本工程的生产、安全全权负责。
5、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隐蔽检验记录。
6、临设及生活费用自理。
7、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监督,执行甲方的规章制度,按“一体化”要求管理,严格执行文明生产、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标准,承担其费用,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检查。
第九条 工程质量
1、乙方施工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如因乙方责任而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原始资料均由乙方完成。
3、工程质量的检验:乙方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04)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工程质量须达到合格。若设计、监理或业主方要求使用新标准时,则按新标准执行。乙方须服从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
本分包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完工,甲乙双方结清工程尾款后自动失效。
第十一条 其它
1、业主、监理工程师指令有关对甲方的约束适用于甲方对乙方的约束。
2、甲方发的变更通知(如果有)、补充施工图纸、图纸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届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单位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合同壹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
甲 方:中交二航局无锡地铁2号线 乙 方: 上海沪荆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土建工程06标项目经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