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结构加固计算原则
1砌体结构加固设计采用的结构分祈方法,在一般情况下, 应采用线弹性分析方法计算结构的作用效应,并应符合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的有关规定.
2结构上的作用,应经调查或检测核实,并应按《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702-2011I#录A的规定和要求确定其标准 值成代表值,若此项工作已在可靠性鉴定中究成,宜加以引用.
3被加固结构.构件的作用效应应按下列要求确定:
3.1结构的计算模型,应符合其实际受力和构造状况.
3. 2作用效应组合和组合值系数以及作用的分项系数,应按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U09-2012的有关规定确定,并应考虎由于实际荷载偏心、结构变形、温度作用等造成的附加内力•
4结构、构件的尺寸,对原有部分应采用实测值;对新增部分,可采用加固设计文件给出的设计值.
5原结构、构件的砌体强度等级和受力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5.1当原设计文件有效,且能确定结构无严重的性能退化时,可采用原设计值.
5.2当进行现场检测时,实测强度高于原设计强度时,可釆用原设计强度;实测强度低于原设计强度时,应采用检测结果推定的标准
6验算结构,构件承载力时,应考虑原结构在加固时的实际 受力状况,包括加固部分应变滞后的特点,以及加面部分与原结构共同工作程度.
7加固后改变结构传力路线戒导致结构重量増大时,应对相 关结构,构件及建筑物地基基础进行必要的验算.
8 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构件的加固,尚应复核其抗震能力;不应存在因局部加强或刚度突变而形成的新薄弱部位;同时,还应考虑结构刚度增大而导致地震作用效应増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