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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结筋不宜执行GB50367-2006? 2020-11-15 22:00:36 |
拉结筋不宜执行GB50367-2006?
不过GB50367-2006适用于结构加固工程,其要求相应较高.JGJ145-2004是专门针对后锚固工程,对各种类型都有规定.后置拉结筋不宜执行GB50367-2006GB50367-2006附录N第1.4条规定重要结构构件、悬挑结构构件应采用破坏性检验方法对锚固质量进行检验;第2.2条规定破坏性检测的抽样取每一验收批锚固件总数的1‰,且不少于5件进行检验,若植筋总数不多余100件时,可仅抽取3件进行检验;第2.3条规定:重要结构构件应抽取每一验收批锚固件总数的3%且不少于5件进行非破损检测,一般结构构件应抽取每一验收批锚固件总数的1%且不少于3件进行非破损检测;第2.4条规定当不同行业标准的抽样规则与该规范不一致时,对承重结构加固工程的锚固质量检测,必须按该规范的规定执行JGJ145-2004《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附录A第2.2条规定所植钢筋应按同规格、同型号、基本相同部位组成一个检验批,抽取数量按每批总数的1‰计算,且不少于3 根。DBJ/T50-032-2004第6.0.4条规定:植筋锚固承载力的现场验收检验按同一施工条件下同规格钢筋数量的1%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3根。以上两套标准的检测方式均采用“非破损检验”, 但抽检频率却相差九倍。按照1%进行抽检不但比按照1‰进行抽检的检测费用高,而且还容易暴露植筋工程的施工质量问题,很多施工单位在工程实践中就以两套规范均为现行标准为由,按照1‰进行抽检,甚至有些工程抽检频率比1‰还低很多。事实上,JGJ145-2004和DBJ/T50-032-2004规定采用的非破损检验检测出劣质产品或不良施工质量的能力很低,如果抽检数量不够,很难避免不合格的锚固工程蒙混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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